2020 年 12 月 15 日依据《省水利厅、省教育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 2020 年高校节约用水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水节函字〔2020〕2 号)要求,由各市水利(水务)局组织进行了现场评估,省水利厅会同省教育厅、省机关事 、务管理局进行了节水型高校复核工作。经综合评定,我院在完善节水管理制度,重视节水宣传教育,使用节水设施,积极利用非常规水源,创新节水技术和管理,节水成效明显,达到了《节水型高校评价标准》要求,被省水利厅、省教育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评为 《山东省节水型高校》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