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教育、卫生主管部门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对发热学生的诊治管理,制定本流程:
一、发热确定:在校学生经检测或自测体温异常(≥37.3℃),到校医院(医务室),由校医重测体温(水银体温计),超过37.3℃者适应本流程。
校医院24小时值班电话8785658,安顺校区医务室8187423。
二、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
1.立即规范佩戴口罩。
2.同时报告辅导员。
3.到校医院(医务室)就诊。
三、校医接诊处置:
1.校医接诊首先为发热学生加戴医用外科口罩。
2.用水银柱体温计重测体温。
3.登记信息,询问病史及流行病学史。
4.①若有新冠肺炎相关病史或流行病学史,联系联防联控医院120负压救护车接送发热学生到发热门诊,进行核酸检测及相关检查;②若无新冠肺炎相关病史或流行病学史,联系学校指定专车,接送到联防联控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核酸检测及相关检查。
5.经发热门诊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排除新冠及疑似等情况的学生,返校后入住隔离观察区进行居家健康管理。
6.对居家健康管理的学生,每日两次查房,待退热后24小时返回宿舍,正常学习生活。
7.发热学生信息做到“日报告”“零报告”。
8.发现确诊或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新冠病毒阳性标本或不明原因肺炎等情况时,立即按规定启动应急处置。
四、辅导员处置:
1.辅导员登记学生信息并关注诊治情况,及时掌握学生的核酸检测结果。
2.对发热学生同宿舍、同班级师生信息进行登记。
3.学生返校居家健康管理期间,安排好学生的生活饮食,做好心理疏导及停课不停学等工作。
4.发热学生信息及时报告本学院。
五、有关场所消毒:
1.辅导员负责联系公寓、教室场地负责人安排消杀。
2.校医负责联系消杀人员对临时留观点及有关区域进行消杀。
3.接待中心工作人员负责联系消杀人员对隔离观察区及有关区域进行消杀。
2021年10月1日